虹口區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政策!- 丁博士擇校網

虹口區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政策!

2022-10-1929884

虹口區教育局


關於印發《虹口區教育局關於2022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現將《虹口區教育局關於2022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特此通知。附件:虹口區教育局關於2022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虹口區教育局

2022年5月29日

 

  

附件

虹口區教育局關於2022年本區義務教育

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麵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滬委發〔2020〕3號)、《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 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2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22〕11號)等政策法規,為促進依法辦學、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現就2022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堅持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政策法規為依據,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以切實維護適齡兒童的合法入學權益、規範學校招生行為為原則,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根據“十四五”期間區域教育布局調整、常住人口的變化,結合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區創建、公建配套學校建設、緊密型學區集團建設等要求,對本區義務教育事業發展做出整體規劃。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通過區教育局和學校網站公告、“校園開放日”、在校門口和社區張貼《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細則及所需提供的證件,推廣應用“一網通辦”電子證照。

(四)應用“一網通辦”網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係統”(shrxbm.edu.sh.gov.cn),shishizhaoshengruxuegongzuoguifanguanli。gexiaoyinganshijiaoweijibenquguidingdeshijianjiediankaizhanzhaoshengruxuegongzuo,yanjinxuexiaozaizhaoshengjihuazhiwaizixingzhaoshouxuesheng,yanjinshanzikuaquzhaosheng。

(五)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根據生源、學xue校xiao分fen布bu情qing況kuang,確que定ding各ge校xiao對dui口kou招zhao生sheng入ru學xue範fan圍wei與yu招zhao生sheng計ji劃hua,確que保bao轄xia區qu內nei符fu合he條tiao件jian的de適shi齡ling兒er童tong接jie受shou義yi務wu教jiao育yu。實shi施shi均jun衡heng分fen班ban,嚴yan禁jin舉ju辦ban各ge類lei重zhong點dian班ban、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麵試、麵談、測評等名義選拔學生;yanjinyirenhexingshijinxingwenhuaceshixuanbabinganzhaoceshichengjifenban。quanmianquxiaogeleitechangshengzhaosheng,buzaianpaiyiwujiaoyuxuexiaotechangshengzhaoshengjihua。duilieshizinv、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gong)安(an)英(ying)模(mo)和(he)因(yin)公(gong)犧(xi)牲(sheng)傷(shang)殘(can)警(jing)察(cha)子(zi)女(nv)及(ji)其(qi)他(ta)各(ge)類(lei)符(fu)合(he)條(tiao)件(jian)的(de)優(you)待(dai)對(dui)象(xiang),妥(tuo)善(shan)安(an)排(pai)入(ru)學(xue)。各(ge)校(xiao)應(ying)當(dang)安(an)排(pai)具(ju)有(you)接(jie)受(shou)普(pu)通(tong)教(jiao)育(yu)能(neng)力(li)的(de)殘(can)疾(ji)適(shi)齡(ling)兒(er)童(tong)隨(sui)班(ban)就(jiu)讀(du)。

(六)開展網上“校園開放日”活動。5月30日起,公辦學校開展網上“校園開放日”活動,民辦學校可以根據本校實際情況開展。網上“校園開放日”主要展示學校辦學理念、師資水平、課程教學、課後服務、辦學特色等,參與學區、集團建設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資源,但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試、測評、麵試、麵談或調查,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曆(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

(七)加(jia)強(qiang)民(min)辦(ban)學(xue)校(xiao)招(zhao)生(sheng)管(guan)理(li)工(gong)作(zuo)。教(jiao)育(yu)局(ju)根(gen)據(ju)區(qu)域(yu)和(he)學(xue)校(xiao)的(de)實(shi)際(ji)情(qing)況(kuang)核(he)準(zhun)招(zhao)生(sheng)計(ji)劃(hua)和(he)招(zhao)生(sheng)範(fan)圍(wei),招(zhao)生(sheng)計(ji)劃(hua)報(bao)市(shi)教(jiao)委(wei)備(bei)案(an)。嚴(yan)禁(jin)民(min)辦(ban)學(xue)校(xiao)計(ji)劃(hua)外(wai)招(zhao)生(sheng),嚴(yan)禁(jin)擅(shan)自(zi)以(yi)“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義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引進境外課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辦學校應在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與範圍內招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適當擴大招生範圍,民辦學校可按走讀、住宿等分類設置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按政策規定,承接與高等院校聯合辦學以及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的生源,可在學校招生計劃中分設。

學校的招生簡章經教育局審核備案,通過學校網站、公眾號向社會公布。招生簡章內容應包括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收費情況、“三個承諾”(不提前組織學生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測試、測評、學科練習、麵試或麵談,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辦學特色等。

民辦學校按招生計劃實施分類報名,如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的,全部錄取;如ru報bao名ming人ren數shu超chao過guo招zhao生sheng計ji劃hua的de,實shi施shi電dian腦nao隨sui機ji錄lu取qu。電dian腦nao隨sui機ji錄lu取qu使shi用yong全quan市shi統tong一yi軟ruan件jian,實shi施shi全quan程cheng錄lu像xiang,電dian腦nao隨sui機ji錄lu取qu過guo程cheng引yin入ru公gong證zheng機ji構gou參can與yu,向xiang市shi、區教育行政、督導、紀檢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電腦隨機錄取結果將根據市教委統一要求進行公布,導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係統”。

(八)推進學生學年注冊製度。學校向學生家長統一發放“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

二、小學招生入學工作

(一)招生入學對象

2022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確(que)因(yin)身(shen)體(ti)狀(zhuang)況(kuang)等(deng)特(te)殊(shu)原(yuan)因(yin)不(bu)能(neng)當(dang)年(nian)度(du)入(ru)學(xue)的(de),可(ke)向(xiang)區(qu)教(jiao)育(yu)局(ju)申(shen)請(qing)推(tui)遲(chi)一(yi)年(nian)入(ru)學(xue)。上(shang)一(yi)年(nian)度(du)因(yin)身(shen)體(ti)狀(zhuang)況(kuang)等(deng)特(te)殊(shu)原(yuan)因(yin)未(wei)入(ru)學(xue)的(de),可(ke)向(xiang)區(qu)教(jiao)育(yu)局(ju)提(ti)出(chu)入(ru)學(xue)申(shen)請(qing)。

(二)入學信息登記

6月4日-6月19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通過幼兒園登記兒童入學信息,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通過區指定方式登記兒童入學信息,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作為入學報名的重要依據。

(三)公民辦小學入學報名

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係統”進行入學報名,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6月22日-6月26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6月22日-6月24日。

(四)公辦小學驗證

1.7月4日-7月10日為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日。7月25日-7月26日為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日。

2.各驗證點須對已完成公辦小學報名的適齡兒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核對。“隨申辦市民雲”或“一網通辦”網站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戶籍的,家長須提供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等;除上述材料,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提供《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相關房產證、租用公房憑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相關材料;本區集體戶籍或居住本區廉租房的,還須提供集體戶口或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等;本區戶籍的殘障兒童家長還須提供相關殘障證明。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需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本市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今年因受疫情影響將適度放寬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有關條件。

驗證時,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他非本市戶籍的,家長須提供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父母一方和適齡兒童本人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居住地的房產證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相關材料。

(五)公辦小學入學安排

1.學校應按區教育局確定的相對就近入學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招生原則,招收轄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

2.本區“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公辦小學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根據適齡兒童與戶主關係、房產情況、戶(hu)籍(ji)遷(qian)入(ru)時(shi)間(jian)等(deng)要(yao)素(su)排(pai)序(xu)安(an)排(pai)入(ru)學(xue)。未(wei)被(bei)民(min)辦(ban)小(xiao)學(xue)錄(lu)取(qu)的(de)適(shi)齡(ling)兒(er)童(tong),根(gen)據(ju)第(di)一(yi)批(pi)公(gong)辦(ban)小(xiao)學(xue)驗(yan)證(zheng)和(he)已(yi)分(fen)配(pei)入(ru)學(xue)的(de)實(shi)際(ji)情(qing)況(kuang),以(yi)本(ben)區(qu)戶(hu)籍(ji)人(ren)戶(hu)一(yi)致(zhi)優(you)先(xian)、同類排序靠後為原則,按照相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未能對口入學的適齡兒童將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公辦小學就讀。

3.選擇申請在居住地就讀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按照“人戶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報名人數和已分配入學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居住地登記入學實施細則另行製定)。

4.benqujitihujishilingertongcanzhaojuzhudidengjiruxuebanfajiudu。juzhubenqulianzufangdeshilingertongkepinghukoubujixiangguanjuzhuzhengmingzailianzufangsuozaididengjijiujinruxue。

5.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安排。報名信息核對通過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持本區房產證情況、《上海市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年限等先後順序,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六)民辦小學招生入學

1.6月22日-6月24日,報名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係統”填報誌願,每個適齡兒童填報1所民辦小學參加電腦隨機錄取,並可填報1個民辦小學調劑誌願。一旦完成報名,將不得再次報名或修改報名信息、放棄報名誌願。

2.7月4日-7月5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小學實施電腦隨機錄取。7月10日,組織民辦小學錄取驗證。

3.7月10日起,將通過短信、“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係統”等渠道陸續告知相關入學信息。7月13日-7月14日,安排調劑誌願錄取。

4.民辦學校完成招生工作後,學校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學生按學校通知辦理入學手續。

(七)招生日程安排

5月29日,公布2022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和招生入學工作具體事項。公辦小學完成《招生告示》的張貼工作。

5月30日,開始舉行網上“校園開放日”。

6月4日-19日,適齡兒童進行小學入學信息登記。6月19日,幼升小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就讀手續截止日。

6月22日-26日,小學入學網上報名,選擇報名公辦小學(截止到6月26日)或報名民辦小學(截止到6月24日)。

7月4日—10日,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

7月4日—5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小學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7月10日,組織民辦小學錄取驗證。

7月10日起,陸續發送公辦小學、民辦小學錄取告知信息。

7月13日—14日,民辦小學調劑誌願錄取。

7月25日—26日,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

8月15日,開始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三、初中招生入學工作

(一)小學畢業信息核對

6月4日-6月15日,各小學有序組織小學五年級學生家長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係統”中的戶籍地址、居住地址等關鍵信息進行核對,並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為接收初中入學信息的聯係方式)。如發現有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家長應及時憑有效證件通過學生就讀小學進行更正。6月15日為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截止日。

(二)公辦初中入學安排

1.公gong辦ban初chu中zhong的de招zhao生sheng繼ji續xu執zhi行xing一yi所suo或huo幾ji所suo小xiao學xue對dui口kou一yi所suo中zhong學xue的de統tong配pei辦ban法fa。本ben區qu小xiao學xue就jiu讀du的de五wu年nian級ji學xue生sheng按an對dui口kou統tong配pei原yuan則ze升sheng入ru相xiang應ying的de公gong辦ban初chu中zhong就jiu讀du,九jiu年nian一yi貫guan製zhi學xue校xiao的de五wu年nian級ji學xue生sheng原yuan則ze上shang升sheng入ru本ben校xiao初chu中zhong部bu。初chu中zhong學xue校xiao不bu得de招zhao收shou無wu小xiao學xue學xue籍ji材cai料liao的de學xue生sheng。

2.跨區就讀或本區跨聯合招生地塊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初中。確需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告知審核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申請跨區就讀的學生家長需在網上進行填報),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將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居住地登記入學實施細則另行製定)。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就讀手續的截止日為6月15日。

3.對(dui)已(yi)在(zai)本(ben)區(qu)小(xiao)學(xue)就(jiu)讀(du)的(de)非(fei)本(ben)市(shi)戶(hu)籍(ji)小(xiao)學(xue)五(wu)年(nian)級(ji)畢(bi)業(ye)生(sheng),統(tong)籌(chou)安(an)排(pai)至(zhi)公(gong)辦(ban)初(chu)中(zhong)就(jiu)讀(du)。初(chu)中(zhong)學(xue)校(xiao)應(ying)告(gao)知(zhi)學(xue)生(sheng)及(ji)家(jia)長(chang)完(wan)成(cheng)義(yi)務(wu)教(jiao)育(yu)後(hou)報(bao)考(kao)高(gao)中(zhong)階(jie)段(duan)學(xue)校(xiao)的(de)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和(he)政(zheng)策(ce)。

4.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戶籍、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如需在本區就讀六年級的,須向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提供相關證件(參照一年級新生入學所需證件),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審核通過的,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

(三)民辦初中招生入學

1.2022年,初中階段繼續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學生,根據公辦初中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對口生源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為原則安排入學。未能對口入學的學生將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公辦初中就讀。

2.6月27日-6月29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係統”填報誌願,每個學生填報1所民辦初中參加電腦隨機錄取,並可填報1個民辦初中調劑誌願。一旦完成報名,將不得再次報名或修改報名信息、放棄報名誌願。

3.7月4日-7月5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實施電腦隨機錄取。7月10日,組織民辦初中錄取驗證。

4.7月10日起,將通過短信、“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係統”等渠道陸續告知相關入學信息。7月13日-7月14日,安排調劑誌願錄取。

5.民辦學校完成招生工作後,學校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學生按學校通知辦理入學手續。

(四)招生日程安排

5月29日,公布2022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和招生入學工作具體事項。

5月30日,開始舉行網上“校園開放日”。

6月4日-15日,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6月15日,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和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

6月25日,小學完成初中入學告知書發放工作。

6月27日-29日,民辦初中網上報名。

7月4日-5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7月10日,組織民辦初中錄取驗證。

7月10日起,陸續發送民辦初中錄取告知信息。

7月13日-14日,民辦初中調劑誌願錄取。

8月15日,開始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四、管理與監督

(一)加強招生過程管理與督查力度

區教育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義務教育資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工作決策機製,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jian)督(du)和(he)管(guan)理(li),特(te)別(bie)是(shi)要(yao)加(jia)強(qiang)民(min)辦(ban)學(xue)校(xiao)電(dian)腦(nao)隨(sui)機(ji)錄(lu)取(qu)過(guo)程(cheng)和(he)結(jie)果(guo)的(de)監(jian)督(du)與(yu)管(guan)理(li)。嚴(yan)格(ge)執(zhi)行(xing)市(shi)教(jiao)委(wei)關(guan)於(yu)義(yi)務(wu)教(jiao)育(yu)階(jie)段(duan)學(xue)校(xiao)招(zhao)生(sheng)入(ru)學(xue)工(gong)作(zuo)的(de)各(ge)項(xiang)要(yao)求(qiu),發(fa)現(xian)問(wen)題(ti)及(ji)時(shi)糾(jiu)正(zheng),確(que)保(bao)招(zhao)生(sheng)入(ru)學(xue)工(gong)作(zuo)平(ping)穩(wen)有(you)序(xu)進(jin)行(xing)。在(zai)開(kai)展(zhan)招(zhao)生(sheng)入(ru)學(xue)工(gong)作(zuo)中(zhong),要(yao)進(jin)一(yi)步(bu)落(luo)實(shi)主(zhu)體(ti)責(ze)任(ren),完(wan)善(shan)監(jian)督(du)工(gong)作(zuo)機(ji)製(zhi),主(zhu)動(dong)接(jie)受(shou)市(shi)、區(qu)兩(liang)級(ji)紀(ji)檢(jian)監(jian)察(cha)部(bu)門(men)的(de)監(jian)督(du),對(dui)於(yu)發(fa)現(xian)的(de)違(wei)規(gui)違(wei)紀(ji)問(wen)題(ti)要(yao)及(ji)時(shi)移(yi)送(song)紀(ji)檢(jian)監(jian)察(cha)部(bu)門(men)查(zha)處(chu)。與(yu)相(xiang)關(guan)部(bu)門(men)形(xing)成(cheng)工(gong)作(zuo)合(he)力(li),解(jie)決(jue)本(ben)地(di)區(qu)義(yi)務(wu)教(jiao)育(yu)階(jie)段(duan)學(xue)校(xiao)招(zhao)生(sheng)工(gong)作(zuo)中(zhong)出(chu)現(xian)的(de)突(tu)出(chu)問(wen)題(ti),確(que)保(bao)招(zhao)生(sheng)入(ru)學(xue)工(gong)作(zuo)規(gui)範(fan)有(you)序(xu)進(jin)行(xing)。

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充分發揮責任督學對學校經常性督導的優勢,對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範招生等方麵進行過程性監督,逐步形成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工作的常態化監督機製。

(二)落實招生違規問責與核減措施

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拒絕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的,區教育局查實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規定,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掛鉤。

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以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存在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組織對報名的學生家長進行測評、調研等活動的,擅自在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為的,區教育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並酌情核減該校的招生計劃數,核減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三)招生政策谘詢與監督

虹口區教育局:http://www.shhk.gov.cn/hkjy

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地址:祥德路141號

信訪接待部門地址:歐陽路502號

谘詢電話:65210617、65758572

監督電話:65758513


虹口區教育局

2022年5月29日

一秒獲取擇校方案

不知道怎麼選學校,讓顧問幫您選